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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掌上长春
长春市巡游出租车违法拼车的
月均投诉为44件
为打击这种行业乱象
提升市民满意度
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在4月10—4月30日期间
对长春市出租汽车违法拼车的行为
进行专项整治
本次行动重点打击“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”的违法行为,和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“不按规定组织驾驶员实施继续教育”的违法行为。
傅宜钺
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
通过多种渠道宣传《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》中关于“拼车”有关规定,让市民了解违法拼车行为如何取证和投诉,违法拼车处理的依据和标准等信息,倡导市民自觉抵制违法拼车行为。
整治行动的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已完成
进入企业自查自改阶段
4月22日开始
长春市运管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
加强路面巡查和投诉举报件查出力度
对违法拼车违规营运行为
按照《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》
第六十六条
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特别严重的,吊销从业资格证,并将处理结果抄报出租处和审批办。
专项整治活动设立举报电话(12328)和纪检监督电话(0431-889524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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